为实现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平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洛宁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设立专门科室。为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设立了法律援助科,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指派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任务,承担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县乡交通要道、集市点制作刑事法律援助宣传栏,悬挂宣传版面,并以“绿竹风情节”、“上戈苹果采摘节”等当地特色节日为重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三是定期汇总,逐月通报评比。每月定期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刑事案件完成进度,督促法律援助任务及刑事案件比例顺利完成。
四是升级值班室,完善值班制度。驻看守所工作站由监区外向监区内转移,独立办公,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工作站解答在押人员的法律咨询。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方便为当事人提供咨询。
五是取消经济条件审查,实现刑事全覆盖。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不再限制,只要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无条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