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严把司法鉴定人准入关,高质量发展司法鉴定队伍,依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等规定,现将《司法鉴定人准入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7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经四路8号河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邮政编码:4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专业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sfjd@163.com
河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司法鉴定人准入中高等院校“相关专业”
目 录
(征求意见稿)
一、法医类鉴定
1、法医临床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法医学;
⑵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须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认定,须从事外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等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⑶ 医学影像技术
不包括:
⑴ 临床医学中的麻醉、康复、医疗器械、核医学、护理医学专业;
⑵ 医学检验;
⑶ 医学技术;
⑷ 药学、中药学;
⑸ 公共卫生、卫生管理;
⑹ 预防医学;
⑺ 中西医结合;
⑻中医。
2、法医病理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法医学;
⑵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
⑶ 临床医学(需从事病理工作5年以上)。
3、法医毒物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学;
⑵ 分析与检验(理化检验、生化检验、毒物检验);
⑶ 法医学。
4、法医精神病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法医精神病专业;
⑵ (西医)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
⑶ 司法精神病专业;
⑷应用心理学专业(须从事临床精神病工作10年以上)。
5、法医物证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法医学;
⑵ 生物技术;
⑶ 生物科学;
⑷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⑸ 遗传学;
⑹ 免疫学
⑺ 生物工程。
二、物证类鉴定
1、文书鉴定
相关专业包括:
⑴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⑵ 文件检验(鉴定)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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