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整合谋发展河南松盛永进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之路
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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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河南省司法厅为河南松盛永进律师事务所颁发了执业许可证,这标志着全省第一家由律师事务所合并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近几年,律师纷纷“另起炉灶”开办新所,律所数量急剧增加,在这样的情势下,松盛永进所为什么要逆流而动、合二为一呢?
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发达,促使社会分工和学科划分越来越细,进而促进法律体系的内容由简到繁,门类由粗到细,且不断修改、增新,律师凭借单打独斗已经无法做到精通各门法律,服务各类对象。服务对象在选择律师时,对律所的规模,以及律师是否形成团队,是否精通该行业的相关专业法律,高度关注。在法律事务招投标的情况下,由于律师所规模、品牌不抢眼而名落孙山的现象,经常发生。这在客观上要求律师事务所形成团队,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创品牌的道路。但是,这条道路受到严重制约。
洛阳如今已有律师事务所近九十家,而律师从业人员890余人(不含实习律师),每所平均只有十人。
我市多数律师事务所对招聘律师实行“大包干”的方式收取管理费(有人称作“摊位费”),标准通常是每年五六千元,这是2001年律师事务所与司法行政机关“脱钩改制”时的标准。由于新办律师事务所众多,开办人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和壮大队伍的需要,积极地“拉人”,“留人”。这就给招聘律师造成向律所开办人讲条件,要宽松的便利。一不如意,就以转所来给开办人施加压力,使律所的开办人在对招聘律师的管理上处于尴尬境地。不管受不了,严管人要跑。管理费标准十年没有增加,律师自由有余,纪律不足,规范缺失,内在原因就在于此。
律师事务所要想走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创品牌之路,它是需要人员数量和人力、财力、物力这些条件作为基础的。而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开办人,在律师事务所人均十人的情况下,有谁能够吸引八九十人乃至一百多人的招聘律师,规模从何谈起?律师事务所的开支要由开办人来承担,尽管这些开办人敢于另起炉灶,想必自认为可以自立于我市律师的强手之林。但是他们一方面要挣钱养家糊口,一方面要为律师事务所投入每年数十个工作日的时间,而从招聘律师处所收管理费甚少,再为律师事务所的壮大发展投入资金和精力,难免力不从心。那么,律所发展壮大的人力,财力成本,靠谁买单?如此形成了一方面律师纷纷办所,做主任,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们如牛负重、步履维艰,外表形象光鲜,内心叫苦连天。如此可见,我市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面临的是多么严峻的现实。
永进所成立于1993年,松盛所成立于2004年,分别各有十几名执业律师,在我市算中等所。作为开办人,困于上述情况,适逢去年的星级评定,深感资源整合的必要。两所开办人原本是同所的律师,在从业理念上高度一致,于是经协商达成两所合并的共识。这一方面是资源上一加一大于二的加强,同时,也有在开办人人力、财力、物力上减轻负担、抱团取暖的意图。
由于律师事务所合并设立新所在河南省尚无先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了巨大的支持,耗时半年,目前两所已经合并,实现了资源整合的预期目的。好比建房,主体已成,装饰装修还有许多事要做。
松盛永进所负责人表示将把新所的成立作为零的起点,首先,以规范化执业作为第一要务,号召全所律师从依法执业、遵章守纪、刻苦学习、强化素质做起。从法律理念、社会形象、执业规范、人文素养各方面找准自身位置,做好社会角色。在这个基础上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创品牌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