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学设计、精心管理,努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注重节能环保的“法律援助亮化体系”,形成人人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擦亮法律援助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品牌,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并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总体要求
按照方便居民、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托各单位LED显示屏等现有亮化资源,结合“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人人皆知。努力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完成城区和农村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分别达到75%、55%以上的宣传目标。
三、宣传内容
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法律援助的政府性、免费性、职能、12348电话等(宣传标语附后)。各单位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主管领导为“法律援助亮化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实现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幅提高;
(二)点面结合,突出节点。各单位在宣传法律援助的政府性、免费性、12348电话等内容的同时,要突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要突出县区广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等场所,要突出在“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连续播放法律援助的宣传内容;
(三)搞好融合,突出法援。“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是全市“法律亮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一定要搞好融合,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协调解决在“法律援助亮化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统筹兼顾和注重实效;
(四)形成机制,定期考核。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是年度例行考核内容之一,“亮化工程”是宣传工作的新形式,各单位要将“法律援助亮化工程”同实施“法律亮化工程”结合起来,一并纳入考核。市局将在半年和年终工作中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
“法律援助亮化工程”宣传标语
1. 做好法律援助 构建和谐社会
2. 法律援助 无偿服务
3. 拨通12348 免费法律服务送到家
4. 寻求法律援助 请拨“12348”
5.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6. 寻求法律援助 请拨专用咨询电话12348
7. 法律援助为贫弱者撑起正义蓝天
8. 以人为本、服务为民
9. 开展法律援助 关注弱势群体
10. 法律援助、牵手公平与正义
11. 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
12. 法律援助 与社会文明共同成长 与民主法制共同进步
13.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获得平等保护是弱势群体的权利
14.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在你身边
15. 法律援助是实事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16. 家庭贫困有官司 司法行政找法援
17. 法律咨询快捷便 “12348”询法援
18. 拨打“12348” 法律援助进万家
19. 壮大法律援助队伍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20. 广泛开展法律援助 关注维护弱势群体
21. 投身法律援助事业 展现以人为本精神
22. 家庭贫困有官司 法律援助免费帮
23. 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体站在法律面前
24. 法律援助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25. 法律援助手牵手 和谐社会心连心
26. 法律保护你我他 热线请拨12348
27. 法律援助情系弱势群体 免费维权扞卫公平正义
28.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29.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30. 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 扎实推进法律援工作
31. 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2. 涉法案件不上访、法律援助帮您忙
33. 农民工讨薪难 法律援助不收钱